厦门市大力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

栏目:政府信息 发布时间:2020-06-28
根据省经贸委工作部署,厦门近期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努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根据省经贸委工作部署,厦门近期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努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一、出台一揽子惠企政策
主要包括企业减负、扩大生产、开拓市场、技改升级、融资支持、就业支持等6方面63条政策措施,资金总额约19亿元。目前已兑现了减负、融资贴息、电价补贴等多项政策,兑现扶持资金15.6亿元资金。
   (一)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全市所有企业的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了减半征收,同时还减收、免收部分涉企费用,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3.67亿元。
   (二)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方面。一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小企业贴息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二是设立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先后发放补偿资金1839万元。三是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2012年安排预算1000万元。四是设立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偿金,为对外投资风险项目提供担保,资金总额2048万元。五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资金,安排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弥补小微企业贷款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等。
   (三)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难方面。一是给予招工奖励。市、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企业新招人数或引进人数给予每人100-200元的奖励。二是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400元/人、中级工700元/人、高级工1000元/人、技师1600元/人。三是对就业困难人员予以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四是设立厦门市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特定就业政策补助、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2011年安排资金8067万元。
   (四)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2011年、2012年分别安排中小企业国内外市场开拓资金9500万元、1.2亿元。
   (五)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一是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2011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二是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1700万元。三是设立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企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所发生的风险予以补偿。四是今年安排技改专项资金1.5亿元。
二、建立三项服务工业企业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市四套班子挂钩联系企业机制。市四套班子领导,每人挂钩服务2家企业,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近两个月以来,市委办、市府办组成了7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工业产值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调研,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市区经贸部门联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共有规模工业企业1502家,其中150家重点工业企业由市经发局为主联系服务,其余企业由市经发局会同各区经贸局服务,形成了市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逐户“抓脉开方”“对症下药”。
近几个月来,厦门市共组织下基层调研服务企业86批次,深入328家企业调研;共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97个,已协调解决83个问题,正在解决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