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度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栏目:诚新动态 发布时间:2015-04-02
2015年3月27日下午,“2012-2013年度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表彰大会在厦门人民会堂多功能厅隆重举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国桂荣,厦门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陈炳发,厦门市委原副书记、纪委原书记黄杰成,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厦门仲裁委主任、厦门市诚信促进会会长、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评委会主任汪兴裕,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小民,厦门市民政局巡视员张培军,厦门市社科联副主席陈怀群,厦门市人社局副局长洪向新,厦门市贸促会副巡视员辛乐坤,厦门市安监局纪检组长曾惠珍,厦门市诚信促进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评委会办公室主任陈少华,厦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原主任、厦门市诚信促进会驻会副会长傅子仪及海关、地税局、药监局、司法局、发改委、打私办、国资委、保监局等有关部门代表,还有来自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等有关媒体记者,荣获“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厦门移动、海投集团、住宅集团、国贸控股、港务控股、联发集团、鲁班源等317家获奖企业代表出席。
大会由我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少华主持。我会会长汪兴裕会长致开幕辞,他表示企业诚信,不仅是社会和广大用户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更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首要条件和立足之本。企业有诚信,标志着企业的成熟与发展,也是企业和企业家人格力量的表现。我会驻会副会长傅子仪宣读《2012-2013年度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表彰决定》后,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为荣获“2012-2013年度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317家企业中的部分企业颁奖。国桂荣副市长代表厦门市政府做了重要讲话,表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诚信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企业信用形象,逐步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视信用为企业生命,使企业更上一层楼。也希望通过本次评选,进一步提升我市的信用形象,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为树立“诚信厦门”新形象、推进社会文明与进步发挥积极作用。表彰大会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圆满落幕。
“2012-2013厦门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是遵循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国发【2014】21号)关于“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意见,由厦门海关、法院、国税、地税、质监。药监、诚信促进会等29家部门单位共同开展的旨在推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活动。此次活动在全市各企业中引起了热烈的反应,共有数百家家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报名参选,经29个部门单位的认真审查、依法公示、公正复核、公开评定等具体步骤,共评选出317家企业。这些企业包括了我市大型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也有中小企业,涵盖了商贸、物流、工业、食品、旅游、餐饮、中介、物业、房地产等各个行业,它们长期以来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也注意对社会作出贡献,是我市各行各业诚信经营的表率。据悉获奖企业将享受相关部门出台的30项优惠政策。